捷克现行专利制度法主要通过《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合理化建议》、《实用新型法》、《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法》一起进行规范保护。捷克的专利分为3类,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医药品和职务保护产品可经审核再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自动保护4年,可申请续展两次,每次3年,最长为10年;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自动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保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其接受专利申请的文本语言为捷克语。捷克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捷克发明专利

捷克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我国类似,申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专利、形式审查、早期公开、实质审查、专利授权。其形式审查内容为审查其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及其申请单一性,之后申请人可在从申请日起36个月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审查申请的专利性,且此期限不可延长。

2.捷克实用新型

捷克实用新型采取登记注册制,无实质审查程序。从申请日起,三至四个月即可完成审查流程。任何人可对申请提出异议,一旦查明不符合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标准,专利局应注销登记。

3.捷克外观设计

捷克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实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制,实质审查申请的新颖性、独特性,并且申请人可对外观设计申请延迟公开。

捷克专利申请途径

1.捷克发明专利

我国向捷克申请专利的途径分为以下两类途径,共4种方式:

(1)PCT途径

①PCT该国申请;

②PCT指定EPO申请指定该国。

(2)巴黎公约途径

①该国申请;

②EPO申请指定该国。

2.捷克实用新型

我国向捷克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

3.捷克外观设计

我国向捷克申请该国外观设计专利的途径分为两类,共两种方式:

(1)巴黎公约途径:该国申请。

(2) OHIM途径:欧共体外观(RCD)。

捷克专利的申请费用根据专利的申请类型区别费用会有所不同。其费用大概18000元以上。详细的报价,您可以点击右侧的在先咨询按钮,或者拨打企服快车的热线158-2729-0669,我们国际部的同事会第一时间给您答复。